2009年6月2日 星期二

後青春期癲狂 尋找出口還是自取滅亡?


誤把甜點當正餐
A走的是乖乖女路線,從小父母就教育她,女孩子要本分,讀書的時候不要談戀愛,待到來日,學有所成,美滿婚姻和金龜婿都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所以A從中學到研究生一路成績優異。A雖然書本啃得挺多,但是這和她是否能成為戀愛達人並沒有因果關係,相反,這位研究生在感情面前比起她那些小學妹更多了手足無措。她爹媽那個急啊,好不容易盼女成才了,沒想到也快成老姑娘一個,真是沒臉面啊。想嫁人的A正好遇到了晃夠了想成家的B,B雖然大她十多歲,但其他條件還過得去,A沒有讓父母在親戚面前丟臉,26歲那年風風光光地嫁了人。
那時的A是個現實主義者,她對愛情的理解是:性可有可無,兩個人踏踏實實過小日子才是正途。她和B相安無事過了十多年,A38歲時,老公已經奔五了,第N次一夜無話後,A對B徹底失望,所以當她遇到小自己5歲的S後,就穩不住了,那種從未體驗過的激情之火「嘩」一下差點連她的眉毛都燒光了,她每天為S坐立不安,茶飯不思,迫不及待,這種感覺讓她覺得自己像個戀愛中的小女孩,過去自己根本就沒年輕過,自己的青春原來是一片荒原。
那股衝動的激情在A身體裡橫衝直撞,三里之外都能聞到A為愛癲狂的氣味,她在應該是學《廊橋遺夢》回歸家庭還是應該拿《包法利夫人》當範本之間痛苦糾結,經歷一番死去活來的掙扎,最後她認定愛情就是:「就算多一秒停留在你懷裡,失去世界也不可惜。」其實這是A的宿命,就算她沒有碰到S,有一天也會碰到了E、F或G,但她還是決定抓住這種老房子著火的感覺,讓自己痛快燃燒一次,不然自己下半輩子一定會生活在遺憾中。很快,對老公心懷內疚的A,決定淨身出戶,一分錢的共同財產都不要。
再說說S吧,這個男人和A有著同樣的後青春期癲狂,不同的是,A拿這段感情當正餐,他不過拿A當飯後甜點。因為多年的婚姻讓他憋得慌,他想出來透透氣,要問他想離婚嗎,他會連說10個NO、NO、NO。和A在一起,不過是因為她還不太老,身材和社會地位都還過得去,而且還不怎麼差錢。現在A拋夫棄子身無分文要死要活地來投奔他,把他弄得比她還要癲狂百倍。那天晚上他無比真誠地對老婆說:「我和那個老女人!怎麼會有可能嘛。」這確實是他的真心話。

老年斑上長出青春痘
H的媽媽年輕時下過鄉扛過槍,當過鐵姑娘,對於那段年輕人認為很酷的青春,H老媽卻搖搖頭說,「酷啥子哦,都是蹉跎歲月,連各人的生活都沒得。」話雖這麼說,五十多歲的她對青春有種近乎瘋狂的留戀。她從來不承認自己老,也不准自己看上去比較老,要求自己一切向年輕人看齊,H常常收集《新女報》的廣告報角去領免費贈品,而H媽則每天指揮著一群婦女到處搜刮便宜貨,做不花錢的電療,吹免費空調,享受免費暖氣,她才華橫溢地統帥著一方歐巴桑,生龍活虎得像補鈣過量。
以上這些行為都在我們的理解範圍之內,讓我們搞不清楚的是,到底H是她媽的青春坐標還是H媽是H的行動指南呢?反正H媽口中的時尚詞彙比H的多得多,我們都清楚地記得當「草泥馬」這樣的詞語從H媽嘴裡冒出來時,H倒吸一口冷氣後嘴巴張成的大大「O」形的樣子。

H媽就是這樣潮,她從來不穿H給她買的衣服,理由是H買的衣服太老氣,不符合她對衣服三大要求:一要當季流行色,二要當季流行款,三能凸顯她完美胸部,那擁有幾十年光榮歷史的老字號「溝影」啊,簡直和芙蓉姐姐S形一樣雷死人。世界就是這麼奇妙,前30年艱苦樸實的H媽,在50歲高齡的時候突然轉性,完全我的青春我作主,為了顯得稍微年輕貌美點,可以一擲萬金買青春,幾萬元的皮膚護理做起來眼睛都不眨下就拿下了,美容院的小姐看到H媽就像灰太狼看到喜羊羊。
H媽更雷的事跡還在後頭。今年初為了響應拉動內需的號召,她強烈要求H去買了一輛比亞迪F0,可是,車屁股還沒摸熱,車子就失蹤了,和車一起失蹤的還有H媽,H爹那個急啊,他認為老伴一定是被劫色了,可是警察叔叔說,這樣荒唐劫色案件轄區還從沒發生過,而且為了偷輛比亞迪F0綁架H媽的可能性實在不大。過了幾天,H媽自己開著車子回來了,她一臉得意地對H和H爹說,「我開車見網友去了,我是我們那個夕陽紅Q群裡看起來最年輕的,沒有一個人猜出我已經五十多了。」如果事情到這裡結束也算皆大歡喜,可是H媽那以後見網友上癮了,後來H才知道,原來搞網戀是不分年齡的,H媽居然和群裡一個四十多歲的男網友搞起了「婚外黃昏網戀」,這個世界上的事情果然沒有最強只有更強。可憐的H爹,碰到這樣老年斑上長青春痘的老婆,真的只有老淚縱橫,以淚洗面了。

以癲狂對抗失敗人生
W家庭美滿,老婆漂亮,事業有成,女兒乖巧,一切看起來都很完美,就像《絕望的主婦》中自殺主婦瑪麗的家庭生活一樣,風平浪靜下面隱藏著雲譎波詭。
40大幾的W,如今還是一事無成,依然是個小科員,女兒大了,不再整天繞膝承歡,他也沒有能力像老婆一樣在職場上撒歡,每天朝九晚五上班下班,買菜做飯成了這個男人生活的全部內容,他像注定運動軌跡的時針按部就班地等待生老病死,生活對他來說就像一潭死水,沒有其他的可能性。
但世事無絕對,野百合也有春天。用W的話來說,實習生莎莎崇拜的眼神把自己沉睡多年的激情和慾望激活了。這位四十多歲頭髮開始謝頂,肚子開始發福的W有了青年人的勇氣和激情,一場事先張揚的婚外戀假戲真作地上演了。這段來路不明的愛情對W來說竟然有菠菜對於大力水手般的魔力,這個昔日的「妻管嚴」甚至也不再害怕老婆的臉色,他像座憤怒的活火山,一點小小的家庭瑣事就可以把他引爆,他開始像個哲學家般地思考人生,指責老婆淺薄,用物質代替生活,把幸福與成功混為一談。
大家都認為W為了莎莎那小妞瘋魔了,他為這段感情幾乎顛覆了過去幾十年的生活,他在單位不再小心翼翼,而是義無反顧地高調起來,哪怕得罪領導也在所不惜,他就要讓莎莎看到自己最MAN的一面,他甚至考慮辭職,打算和莎莎一起去麗江開個小客棧,過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不知道這是愛情的力量,還是癲狂的力量。
W老婆終於不能容忍他的荒唐,堅決要求離婚。可是離婚不久,W那場轟轟烈烈的婚外戀也熄火了,因為他也懶得陪莎莎玩了,他如此折騰不過是想弄些動靜來證明自己是個男人,在婚姻中長期處於弱勢的一方,人到中年,總需要找個理由突圍,只不過W選擇了最癲狂的方式。

不怕後知後覺,只怕無知無覺
每次去香港,GUCCI、香奈兒的品牌店裡永遠擠滿了人。眾多中年女人以朝聖的方式對待奢侈品。即便如米蘭站這樣的二手手袋店也絕不放過。
奢侈品的買手主力永遠都是中年女人。年輕貧窮當然是理由,更多的是,似乎在年輕時,奢侈品很遠很矯情,中年時,它們突然貼心貼肺了起來。中年女人會在某一時刻突然發現自己是如此鍾愛奢靡物質,頓悟,之後就是拚命享受那後知後覺的快感。
年紀漸大會更憧憬著推翻一切、重新來過。奢侈品能和人一起共同抵禦歲月或是對生活本身的失望,漸漸地就成了迷戀。那麼愛情,我們為何不能選擇後知後覺?
我的朋友琳20歲戀愛,男友愛她,愛到尊她為大,有若神明。22歲畢業,男人去了香港工作,她留重慶,這樣兩地分居的日子,一過就是5年。5年裡,她像已經嫁入男家一樣,每個禮拜去婆家吃飯,陪老人打麻將聊天看電視。5年之後,他們有了一個盛大的婚禮。住進新房第三天,香港一個電話把老公叫了回去,老公回到香港第三天,打電話過來,要求離婚。
誰都沒有想到。為什麼要和我結婚?琳問。
「我只是想給這7年一個交代。」理由充沛,後果嚴重。
聽聽,我們身邊有太多這樣的愛情。在一起依靠的是懶惰和慣性,「一閉眼再一睜眼,一宿就過去了。」小瀋陽的理論橫行,所謂的火花少得點不了一根蠟燭。
好在,改變是一種痛。在很多人的眾多想法被連根拔除時,還有一些人內心的想法像智齒一樣真真切切地痛起來。於是,不瘋魔不成活,不癲狂枉人間。好好先生,乖乖女一瞬間良人變爛人。
嚴格說來,只要讓人驚異的改變的都可以叫癲狂。浪子回頭,其實也是一種後青春期的癲狂,只不過,他們的叛逆叫回歸,良人的叛逆叫出軌。
而如果我沒有猜錯,我們大多數人的只會支持前者,摧毀後者。可是,浪子可以回頭,良人為什麼不能出走?
我最見不得那些站在旁邊一味勸合不勸離的人們,大多數看重的僅僅是一個完好的形式。只為呈現一時的口舌之快,卻不知道生生扼殺一個人的自由。
幸好在琳的感情中,我沒有做語言的劊子手。你我都知道,這是一個變化的時代,10年前,我們需要背誦那些人云亦云的幸福概念,現在我們可以製造自己的百度百科。定義對幸福的私人概念。遵從內心比湊合著過更有幸福感。
那麼,對於一把年紀還敢於叫板嚼蠟婚姻的人,我當然舉雙手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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