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提筆寫下這些,很難準確描述此刻的心情,愛與恨交織,痛苦與悔怨糾纏。我的家庭、婚姻像風中的沙堆般慢慢被吹散,離我遠去。我也曾盡力去挽回這一切,但總是徒勞無功。
回顧我十年的婚姻路程,我做錯了什麼?我經歷兩次剖宮產,生下一女一兒,並為生兒子辭去工作,時至今日我還要忍受來自婆家的污言穢語、忍受與兒子分別570天的痛苦,背負離婚訴訟給我帶來的近百萬的債務…(詳情後述)。我不相信我所做的一切的錯的,錯的只是不該嫁給那個來自冷漠、唯利是圖商人家庭的男人(F)。
我今天有必要記錄下這段歷程,因為我已不光為自己而活著了,我有了一對兒女,有愛我的父母和親朋好友,我應該去爭取自己的權利,活得更好,這樣才是對兒女最大的愛,對親人最好回報。
我出生、生活於杭州附近的一個小城——富陽,在父母的呵護下渡過了平凡而快樂的少年時光。我與我的丈夫F同窗六年,高中畢業後,我們各奔東西。在建立戀愛關係前,F已參加工作,是中保的一名普通職員,我此時正在大學學習。在一次暑假裡我與F偶然在街上相遇,F當時描述對我有特別深的印象,回到家茶不思飯不想,並主動對我表達愛意。當時F的父親是礦產公司職員,母親是營業員;我的父母都是援藏幹部,1981年中央內調統一安排在衛生系統任職,雙方也算是門當戶對,因此F的母親十分贊同並支持我們建立戀愛關係。畢業後,我為了F毫不猶豫的回到富陽工作。戀愛之初,我與F的關係也比較穩定,直到F的母親下海銷售電纜取得了些成績後,家庭經濟條件明顯提高,情況出現了變化,F的母親開始積極的評估自身價值和他人的價值,物質給她帶來了更大的話語權,不順她的意就開始橫挑鼻子豎挑眼,經常製造是非,破壞我與F的感情,甚至明確要求F與我斷絕來往,理由更是可笑,她說:「兒子(F)就談了我一個對象,而我之前談過對象,F吃虧了。」這一切沒能阻止我和F之間的感情,最終也因為我和F的堅持,1999年我和F結婚。
1、生女兒
記得當年懷女兒四個半月的時候,因為年輕、愚昧,怕不能為F家傳宗接代而感到無比自責。主動提出終止妊娠,F和婆婆也非常贊同,婆婆說:「要做就快點去做」。我的父母是堅決反對。因為很多原因,特別是在桐廬碰到一位好心的婦產科醫生阿姨苦苦勸慰,她說:「胎兒很健康,強行終止妊娠對你的身體傷害很大,第一個小孩非常好也非常重要,有的女人的一生也許只有一次做母親的機會。女人自己要懂得好好保重自己的身體,眼光放遠一點,生兒生女一樣,只要身體好,如果將來想生還有機會再生。」我清醒了,自己不愛自己,別人就更不會了。於是我立馬放棄了這個可怕而荒唐的想法。那段時間心情很差,很矛盾,F沒有絲毫安慰,說:「不做就不做了,不要整天拉著臉,弄得大家跟著不愉快。」婆婆說:「做事優柔寡斷,成不了大事。」接下來,公婆都因工作忙為借口,家裡也不做飯了,更不要說買什麼補品了。我沒辦法,挺著大肚子,白天上班,下班還要洗衣服,搞衛生,F從來沒有主動洗過衣服、搞過衛生,就是晚上偶爾燒點夜宵。那時他所謂對我好,就是晚上自己不到外面去玩,把現在他口中聲聲罵道的「賭鬼、聊蕩派」朋友請到家中來賭博,有時還提供香煙和外賣,幾乎每天是搞得家裡烏煙瘴氣。有牌打,態度當然是極好的。吃飯問題便理所當然到娘家解決,因為我和寶寶需要充分的營養和照顧。自己老婆大肚子從沒提出自己如何好好照顧,自己做飯,就把我推給現在被他辱罵成「吃大便」的丈母娘。就這樣,到了生產前,我讓F去單位去請國家規定男人在妻子生產時可以照顧妻子的一個星期的產假,被婆婆聽見後,說:「請什麼假,工作重要,一個大男人到產房去照顧,被人家笑都笑死了。」F聽了這種話別的什麼都不說,就說一句最近單位裡忙是比較忙。我聽了火了,反問:「女人生產,自己的丈夫照顧天經地儀,誰不是這樣,不是自己的丈夫陪,叫誰陪。」婆婆想了想說:「叫你公公去好了。」我是又好氣又好笑,這種話怎麼說出來都不知道。最可悲的是我的丈夫一點反應都沒有。生產前也沒有準備任何一種嬰兒用品。女兒出生那天,初為人父的F得知是女兒,沒有急忙上前去抱女兒,而是失望的到病房窗口猛抽煙,有氣沒力的打電話告訴婆婆生的是女兒。生後幾個月的有一天,F對朋友說:「她生了一個女兒,我媽給了我們貳萬元,如果是兒子,就會給拾萬元。」我想難道做生意做到自己家裡來了,生孩子也是交易嗎?有一次在家門口我還親耳聽見婆婆對F說:「媽現在每個月給你們補貼壹仟元,叫她們去叫保姆好了,你不要管太多,不要累了。」
當然女兒生好後,一開始只要F在家裡,總是主動幫我母親幹這幹那,因為我是破宮產,身子虛,需要多休息。可不久就聽見他說忙,平時以上班為由,有空就泡在江賓棋牌室,星期六、日更忙,因為那時天河名苑房子正準備設計、裝修,真是大工程,前後總有兩年。養女兒就是我一個人的事,還好有自己家人幫忙,那時F還是很感激丈人、丈母娘。但不知道養「好」女兒到底有多少辛苦,要花多少精力,責任有多重,保姆多少難找。現在因為抱兒子才有體會了,到處叫苦,埋怨這埋怨那。那時候我母親為了更好地照顧好我們一家三口,與我父親分居有一年多,長住我家,我的父親白天到我家抱外孫女,連發高燒也要堅持,晚上才回去。這當中公公婆婆沒有好好抱過女兒一日,更不要說接到家中去住,去養幾日,也從沒主動說讓我父母休息幾日,他們來替代幾日,好像抱女兒理所當然是我們葉家的事,吵起架來女兒又是F家的人。
這些年正是F的母親和姐姐生意蒸蒸日上的時候,F就變身為隨時聽差的司機,手機全天候開機,不管是冬天半夜還是盛夏的午後,隨時都可能會接到命令,F也樂在其中,因為這是他不多的表現機會。有時我也為此怨恨,恨婆婆不尊重我們的生活,恨F不爭氣,甘心只做這些瑣碎的小事,任人差遣。女兒三歲時,我難得的一次單位聚餐,就把女兒交給F照看,F極不負責任造成意外,女兒臉上留下破相的疤痕。
2、生兒子
應該說前幾年的生活還算幸福,我們比一般人幸運,沒有生活的壓力,但時常會聽到婆婆對我說:「如果你能為F家再生一個孩子就好了,不管是男是女,只要願意生,錢不是問題,生好後我們會管,到那時媽也不去做生意了,就和你爸爸在家帶小孩。」我想婆婆說這番話絕對是認真的,處心積慮,不會是一時的心血來潮,作為大人不可能隨隨便便開這種玩笑,作為生意場上如此精明能幹的她也應該非常清楚說這些話是要負責的。」但有致命的一點,我們沒有自己的事業,這一點在兒子出生後日益突現,F抽的中華、開得車子、女兒的教育都是不小的費用,兒子也帶來了經濟上的壓力。F當然也積極贊同。中保誰不知道F太想生兒子了。我當時就想婆婆把話都說到這個份上,自己也是一個很傳統的人,終日覺得沒有給F生個兒子,為F家生個孫子而內疚。F家什麼都不缺,別的也不需要我做什麼,唯有能生個兒子來報答F家。公公是反對的。我的父母是強烈反對的。我的父母在軟硬兼施、苦苦勸說我不要再生無用的情況下,把F叫來當面問他是否真的方方面面認真想好,F表示是認真想清楚的,更何況有母親大力支持,「我媽說了,錢不是問題,戶口也不是問題」等。於是我的父母也覺得出嫁的女兒也管不了這麼多了。因為都這麼堅定,公公也默認了這件事。
就在我懷孕兒子一個多月的時候,公婆大吵特吵,相互埋怨,公公對我母親說不要生了,我母親說不是都考慮好了,現在懷孕一個多月了,怎麼說不要就不要,拿我女兒開玩笑。公公很輕鬆地說:「現在去流掉好了。」等我們北京遊玩回來,公公不理我,婆婆擺臉色也愛理不理。從母親那裡得知情況後,我非常惱火,出爾反爾,太不把我當人看了,我是絕對不會去流產的,費了那多力好不容易懷孕了,說不要就不要了,還是不是人。不管有多少借口和理由都是說不通的。於是接下來雖住一起,但我再也不願和他們說話,他們也不關心我和我肚裡的「現在的寶貝孫子」,記得的話只有「喜不喜歡吃肉,想吃就是兒子」。在這種特殊情況下,我需要吃什麼,補什麼,他們不懂嗎?我還需要說嗎?什麼都沒有。F後來說起來還埋怨我不把公婆當自己人,想吃什麼就說。我想只要有一點自尊的人都不會去「乞討」。在這種情況總看不到F這個男人在我們中間說點什麼,做點什麼,隨我們關係如何發展。他選擇迴避,兩頭不得罪,從未在家好好照顧一天,除了上班,其它時間就泡在棋牌室。我吃飯大多在母親家吃,因為前幾個月特別需要營養,我的母親總是變著花樣給我和肚裡的寶寶吃。就這樣一天天過去,肚子大到快藏不住了,沒辦法,真的是沒辦法,我獨自一個苦苦地想怎麼辦,我的父母真是著急死,不得以向遠在新疆的小舅求救。關鍵時候F沒有出什麼主意,更不是個真正的男人有個什麼主見,一切隨我。千里之外,乘飛機就要六個多小時,一個人孤零零的,拖著一個帶有身孕的身子,飽嘗不得不離開家人的痛苦。這一趟遠門,走的是又遠又險。誰都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作為投靠的小舅,他的責任是多麼重,多麼大,從某種意義上說,承擔了作為丈夫F的責任。出發之前,沒有聽到公公婆婆一句寬慰的話,就是看到F從婆婆那裡拿來的伍仟元,我沒要。後來,F親口承認說:「我媽有錢,因為心裡有氣不想給多。」難受這是借口嗎?F還真有臉說得出來。真是沒辦法,那時候我徹底明白,前方任何事只有獨自勇敢地去面對。於是準備好錢和衣物,傷心、無奈地離開了家鄉。我記得非常清楚,那時候唯有您(女兒的姑媽)真心地來安慰和關心過我和肚裡的胎兒,說:「這一趟的確走的有點遠,出門在外要小心,別人家長住總不是很方便,不一定非要在那生孩子,如果不適應就馬上回來,住在杭州也可以,照顧起來比較方便。」將來兒子也會感謝您的。我相信這是非常真心實意地為我和孩子考慮,發自內心的對我的一份真實感情,跟看不看在F面子上沒任何關係。到了新疆,氣候乾燥,我的身體極不適應,拒食,鼻血不止,腿腫的皮膚油光發亮,時時不斷發冷發熱,睡眠極差。半夜三更小舅多次陪著去醫院看病,掛吊針到天亮。那些日子真是生不如死,想想女兒,想想腹中一天天長大會和我交流的胎兒,才能感到一些安慰和滿足,就這麼一天天忍著過。期間F每天或隔天會例行的打電話問候,其它更多的時間是泡在棋牌室,錢輸了很多,他自己承認問姐姐借過幾次錢,理由總是老一套,什麼車貼沒發,發票沒有及時報,還有保險費墊了沒報等等。幸福路的房子和西堤路上房子的租金都用完還不夠。女兒星期一至星期五由外公外婆代管,星期六、日在姑媽家住的多一點,因為姑媽一家都很愛女兒,姑媽儘管工作很忙但每到週末總是叫侄女到家中歡度週末,讓她換換環境,和姐姐做個玩伴。姑父時常陪女兒玩的很開心,很瘋狂,偶爾還會給女兒洗頭、洗澡。作姐姐就更不用說了,偶爾也發生爭吵,但大都以高姿態遷就有時會無理的妹妹,講故事,做遊戲,是我女兒很好的老師。因為女兒過的好我才會安心,儘管是親戚,但也非常感謝,誰會這麼真心和耐心對待我的女兒呢。在那些難過的日子裡,因為女兒的姑媽想帶咪咪或幾個好朋友去新疆玩,順便想來看看我,咨詢了一下風土人情等,通過幾次電話,每次都非常關心我和寶寶。除此之外,沒有接到過公公、婆婆的任何一個電話,更談不上關心我和腹中「現在含在嘴裡的寶貝孫子」了。小舅看著我獨自承受不僅是身體上的折磨,更難受是精神上的折磨。他心疼啊,難道生孩子是一個人的事,別人不知道以為是夫家好像不知道有這麼回事,到底千真萬確是F家的骨肉,怎麼這麼不聞不問,不管發生什麼,不管有任何借口,都沒理。小舅說人生有幾次這種危難時刻,作為舅舅可以在這非常時期收留我,提供盡可能好的環境,生活上做到盡心照顧,更重要是為F挑起這份應該是丈夫應盡的重大責任,但F家的態度實在不像樣,多方面考慮還是叫我回家。回家當天F到機場來接我,一路上F最關心的就是腹中的胎兒是男是女,我告訴他不知道。他也沒作聲了。回到婆家,沒有一絲絲歡迎,更不用說關心了。住的房間也是在我的堅持下F才搞得衛生。第二天,家中大吵,不知什麼原因婆婆整理行李箱到海南去了,公公罵完人也離家出走了。我這麼遠回來,他們連一句話都沒跟我說就都走了。我心裡還想怎麼我一回來,他們都走了,多麼需要她們來照顧,他們怎麼一點都不關心我和「現在的寶貝孫子」呢?F也不作任何解釋。吃飯的時候,F問我:「我們這樣做,到底值不值得生這個孩子,我們可否考慮一下不要了。」我當場罵他是不是人,是不是一個男人,遇到點麻煩就想著退縮,不會積極考慮如何應付。我已經懷孕六個多月了,要我現在終止妊娠,簡直就是拿兩條生命開玩笑。我表示堅決不會同意的,就是死也要把我的孩子生下來。我曾經犯過一個傻錯,今天我絕不會重蹈覆轍,連想一想都是一種犯罪,他不管是男是女都是我生命的又一個延續,沒有比這更神聖的,我一定要好好保護他,一定要他平安的來到這個世上。我叫F也和他爸媽一樣不要管我,我自己會解決。在這種時候最能體現出自己父母的偉大,儘管他們看到女兒執著的可悲下場,但心疼啊,挺著這麼大一個肚子,再到外面去多危險,勸我還是留下來,他們照顧我。F這個作丈夫的就送送飯,連這點工作,他都經常因為工作,更多是因為打牌而延誤或忘記。他自己都承認在賭博。因為害怕暴露,我住在閣樓前後幾個月,全天不能拉開窗簾,還要聽這一家人的爭吵,現在想想,自己都不知怎樣挺過來的。肚子一天天大起來,行動越來越不方便,只盼休息天F能幫我洗個頭、擦個背,聊聊天,因為平時家裡只有我一個人太寂寞了,胎兒也需要交流。這種時候我想作為丈夫應該有空就陪著我和孩子,更加應該愛護和關心。F卻是例行做好幾項必須的日常「工作」外,抽空就到棋牌室。有一個休息日我叫他不要去,他態度極其惡劣,埋怨我說:「你不能出去,難道我也不能出去,一定要陪你的。你今天這樣是我造成的,是你自己喜歡。」我聽了快瘋了,是的,是我一定要把他生下來,如果我答應他們去把胎兒打掉就沒事了。我不吃不喝哭了整整一天,真想死了算了,自己獨自受了那麼多的罪,作為丈夫一點都不心疼,還說出這種不是人的話。如果是工作需要,我也不會提出要他休息天在家陪陪我。是去賭博,還有理了。可是我想到我的女兒還有這個在腹中踢動的胎兒,告誡自己一定要忍,總有一天會熬出頭。
過了幾個月,公公婆婆回來了,我沒有理會他們,因為我沒有理由再去理他們,他們是回自己的家,我也是沒辦法才住在那個家裡。如果不是需要,我也不會去理F。心已經傷透了。有一天,F去和婆婆商量生產的事,婆婆破口大罵:「有事要來找我了,平時理都不理我,一點都不知道尊重。不是看她是個大肚子,我早就叫她滾出去了,這房子是我買的,想賣就賣,我全世界都可以去住。」F無話可說了,到了房間裡哭了,流著淚對我說:「事以如今,他們都那麼不疼你,不在乎我們即將出世的孩子,那就聽你的,聯繫在溫州的小姨,到那裡去生好了。不管孩子生下來是男是女,姓你的姓。」
就在臨產的前一個月,我又一次孤身一人,拖著十分笨重的身體飛回新疆。機上的乘客都可憐我,說這麼大個肚子一個人還飛那麼遠幹什麼去,我開玩笑說是出差。有個男的說:「這個時候叫你一個人出來,真他媽不是人。」想想也是,真是很危險,如果要有什麼意外可是兩條人命,我雖然體諒F還有心疼錢,主動提出一個人走可以。可能換成別的女人早 就害怕的要命,更別說是主動提出一個人走。在這種時候,如果F真得是一個嘴上說那麼 愛我和孩子,有責任的男人,換成誰都會毫不猶豫選擇陪我和腹中的孩子走這一回。到了新疆又一次更厲害的遭罪,冰天雪地,腿腫的路都不能走。F打電話、發短信表示很心疼難受,說我很勇敢。我問F在哪裡,F說在棋牌室打牌。後來母親告訴我,在我走的那天下午因為陪女兒彈琴,在F家碰到剛送我到機場回轉的F的媽,我媽心疼地含著淚說:「真捨不得,這麼大的肚子還要一個人去。」我婆婆輕描淡寫地說:「她很高興的,一路上有說有笑。」
半個月後,我再一次乘坐六個多小時的飛機回家來了,沒幾天就要生了。回到家,婆婆已經聯繫好醫院和醫生。準備了一些嬰兒用品,並請好了一位保姆。那幾天,說的最多的話題是看我的肚子真沒把握到底是男還女,鄉下老娘的肚子一看就知道是兒子。在住院前一天,婆婆提醒我要準備好醫生的好處費和住院費,她沒有錢。後來因為錢的事情,就在兒子出生的第三天,婆婆還特地打電話給我母親說:「我們F是沒錢的,錢都給你女兒了,我現在也沒錢,我要向F的姐姐借壹萬元叫F去拿。」我媽也聽不懂到底是什麼意思,住院費難道還要和親家來商量。兒子出生當天,婆婆說了很多感動的話,看得出很高興,也很激動。公公沒說什麼,就是笑瞇瞇看看孫子。
兒子出生後,F和婆婆感激萬分,一再表示我受苦了,沒有我的堅持和勇氣,今天就見不到兒子和孫子。特別是F表示終身會好好待我,永遠愛我,愛我們這個四口之家。望我大人有大量,大量必有大福。我望著婆婆含淚的雙眼和感激的話,什麼苦和委屈都忘了,最值得慶幸的是我有了這個來之不易的寶貝兒子。儘管是那麼苦那麼難,但如果有一邊是壹仟萬一邊是生兒子,還依然會毫不猶豫地選擇生這個兒子。出院的那天,我含著淚對F說: 「現在有兒子,最要感謝的就是我們的女兒,沒有她就沒有兒子。在我最艱難的日子裡,如果沒有我的父母還有舅舅一家的幫助,就不可能有今天。有了兒子更加要愛我們的女兒,不能讓她受絲毫委屈,特別要提醒你媽,她實在是太重男輕女了。我太累了,精神上和身體上都需要好好休息。」F表示自己一定會更愛女兒,對我的父母也會更孝順,特別是對小舅更是感激不盡。
生活看起來正走向完滿,誰知我正在失去自己生活的發言權。
因是計劃外生育,為不牽連原單位,我一直主張,把兒子養在外地(F家在杭州、海南都有房產),孩子帶來了難得的融洽氛圍,婆婆把孩子帶到了海南,我母親也一起過去照顧。
好景不長,2007年春節前的幾天,因為我母親忍受不了婆婆飛揚跋扈、動口不動手的態度而發生口角,婆婆立即打電話給F,表示要送我母親回來,就像打發一個保姆,F也不問是非曲直開始質問我和我的母親,我當時還是克制了自己的怒火,對F說:「事情你我都沒看到,都是為孩子好,以後還是親家,不要把臉皮撕破,等我們春節過去了再說。」我這種息事寧人的態度暫時滿足了婆婆,恩賜我母親住到春節。
後來的事實證明,向無恥之人妥協只會讓他們更得寸進尺,肆無忌憚,因為他們以利益衡量一切人和事,沒有感恩的心。後來F不只一次的說:「你媽媽只能帶帶小孩,女兒是她帶的,多少錢?你們算一算,我們兩清,兒子你們不要碰的。」聽了這些話,我已出離了憤怒,心中只有對母親深深的愧疚,為我操勞了一輩子,臨了還要受這種氣。我母親在千萬富貴的F家眼裡只是一個老保姆,而我是什麼?我能忍受兩次剖宮生產,忍受十月懷胎的寂寞和奔波,但絕不能容忍F家對我母親的輕賤。
可能是對我的報復吧,春節後婆婆就一定要帶孩子回到富陽,全然不顧及別人的利益,還說:「你單位領導默許你生的,不是看我家有錢,單位裡誰理你。」我為她這種態度所震驚,把別人的寬容都看作是對她的巴結。為此我們發生了多次爭吵,最終她還是帶著孩子以勝利者的姿態返回富陽,向我顯示她說一不二的威權。
對於我和婆婆的爭持,F最初也不是全部支持婆婆,還有些理智和勸和,但他最終沒有能力去控制事態,漸漸得由勸和到逃避,發展到後來的一邊倒。現在想來也很正常,我已辭職,F在保險公司上班,一年也就掙7萬左右,F抽的中華、開得車子、女兒的教育都是不小的費用,我們的收入不足以支撐這些,這一點在兒子出生後日益突現,兒子也帶來了經濟上的壓力。F從沒有認真地想過靠自己去撐起這個家,因為他有一個千萬富翁的母親,最終他作出了選擇,維持他「高貴」的生活,而這一切我不能給他帶來。
(待續)
作者:命比祥林苦 回復日期:2009-06-25 15:45:48
3、買房子
兒子來到人世的那段日子是F最開心的,也許也是這一輩子最幸福的日子。對我百般呵護,對我的父母也是十二分的尊重。可我那婆婆最見不得自己兒子把老婆、丈母娘掛在嘴邊,F因為婆婆在他面前說我不是而大發雷霆,說:「你現在還要在我面前說她什麼什麼不好,為什麼,她不管怎麼說也是的老婆,兩個孩子的媽了,難道你想讓我們離婚。」婆婆氣瘋了,大罵:「我知道了,你老婆能幹了,為你生了個兒子。丈母娘也能幹,將來你和她們一起去住吧!告訴你是女人都會生兒子的。現在我也知道如果我和你老婆同時掉進富春江裡,你一定是救你老婆的。」F對婆婆說:「和你是說不清楚的。我知道什麼事都是錢引起的,我現在也還不了,只有今後靠自己。」說完叫我和他一起走出婆婆家,可不知到哪去。
從那天起,我就想我們一定要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後來我就向F提出要買房的事,我的意思是把我們原來住的那套問題房賣了,賣的錢和家裡的一些積蓄加起來,再去買一套位置比較靠近兩家老人的的房子。可F說了很多理由和借口來解釋現在不能買房,主要是錢不夠,我們現在和以前不同了,負擔加重了,要用錢的地方很多,但先把原來住的那套房子想辦法賣掉。別的他作不了主,但那套房子賣掉的錢他可以做主,讓我負責保管,家裡的開銷都可以在這裡面支出。我提出來可不可以讓婆婆幫我們一下,房子還是一定要買的。眼看女兒就要上學了,我問F女兒上學後住哪?他說婆婆家可以住,要單過也可以。最後決定住在我父母的老房子,因為那裡各方面都比較方便。我父母二話沒說地答應了。後來因為女兒上學需要老城區房產證的事,F還流了不少眼淚,說婆婆不肯把幸福路的老房子轉到他的名下,實在太不給他面子了,就算繳點贊助費,也要讓女兒在實驗小學讀書給他們看。我父母知道這個情況後,為了外孫女能順利上學主動把老房子的房產證轉到了我的名下(現為夫妻共同財產)。
就這件事F自己在家裡一點發言權都沒有,我把事做好了,他沒有一點感激我父母之心,反而還很輕鬆地說不轉房產證女兒也能上學。老房子裝修都是我忙裡忙外,沒個幫手,F沒句好聽話,還嫌裝的太慢,說是馬拉松。住進那小屋後,F心裡一直彆扭,一會兒說住,一會兒說又不要住。我們經常吵架,後來又說到買房,F反而埋怨起我來了,說:「如果你在我媽那做的好一點,房子早就買好了,我媽那時就說買房可以,但房產證要寫她的名字。我媽說她不願意給我半分財產。」我聽了才明白好像是我一個人那麼需要買一套供一家四口能住的房子,我是想要分財產。這些話虧得F說的出來。
我想作為一個男人,兩個孩子的父親,賺錢買房,養老婆孩子是天經地儀的事。即使暫時有困難,也都可以商量。不能夠一有阻礙就退縮,一有困難就推卸責任。在F身上看不到一個男人該有的基本樣子,一次又一次,一件又一件的事情都能證明。對這種男人我還可以抱有什麼希望。
4、不人道
今年3月,我們常常為一句話而爭吵不休,但還沒有說到離婚,婆婆就挑唆F搬出小屋,與我分居。讓F取回我身邊的她家的門鑰匙和汽車的備用鑰匙。開始我們還保持著關係,只不過不是天天住在一起。F想和我住在一起有時也常常因為種種理由被婆婆叫回去,比如:兒子睡不好;陽台門的防盜鎖是可以用鑰匙鎖的,但防盜扣壞了,不放心。
F的離開,夫妻關係迅速發生了質變,F回來就是來傳達「聖旨」,讓我回到婆婆家帶小孩,我也同意了。隨後我白天去婆婆家看兒子,晚上回自己家,這樣F也跟著回來了,這可戳了婆婆的心窩,不久就對F說:「你老婆這樣也是帶孩子?以後叫她不要來了,不要再進F家半步,孩子碰都不會給她碰一下。」我想一個正常的人受到這樣的污辱,都不會再到她家去了。當時也太軟弱,也沒想我才是孩子的新娘。我和F正式分居,雙方開始冷戰,並開始提到了離婚。
期間婆婆來過我的住處一次,把她家的鑰匙給我,並說:「你要想想清楚,離了婚,你一個女人怎麼過下去,F就不一樣了,今天離婚明天就有人上門來說媒的。」因為太多的事,我已對她失去信任,但當天我還是維護了應有的禮數,沒有與她發生爭吵,我回答:「我與F是有一些問題,希望在我和他之間解決,解決好了我自然會來拿鑰匙。」
對於我的拒絕,F認為婆婆受到了巨大的侮辱,對此不依不饒和我吵了兩個多星期,期間有讓我從車上滾下去,在我家門口撕扯我的衣服,我父母在我家吃飯時衝進來罵:「你們吃的是大便吧,女兒是怎麼教的。」並拿起菜刀瘋狂砍家俱,我爸爸打了「110」F才離開。事後婆婆還和女兒說:「你外公叫警察抓你爸爸。」
在這樣暴力恐嚇、精神折磨下我身心交瘁。壓力之下人的思想和身體會變形,也許還有一絲幻想,想求得一時清靜吧,我沒有過多考慮利益就和F簽了一份離婚協議,約定兩年之內維持現狀,兩年後再離婚。
那時的日子就是爭吵,十分壓抑,我決定到溫州的小姨家住一段。離家出走的前一天,F約我在江邊見面,說想和我談談,我也很想聽聽在正式分居兩個多月後F的真實想法,該想的應該在非常冷靜、理智的情況下徹底想清楚。見面後,F很認真、嚴肅地說:「我想來想去我們是弄不好了,不可能再生活在一起了,還是離婚吧,免得大人受罪,真的離了,時間過去了,老人的心也會慢慢好的。我們還是好說好散,就按那張私下協議去簽字吧。」我真想不到想了兩個多月就想了這幾句話,當場我也表明態度:同意離婚,但絕不可能按那份協議辦。按法律程序來辦,小孩一人帶一個,財產一人一半。F頓時暴跳如雷,吃人的樣子又擺出來了。接下來,我問起兒子,想抱他回家,F叫我別想了,就算叫上警察也不會給我看一眼,碰一下。我再起女兒,他叫我女兒也別想了,鋼琴老師已經通地知她來結賬,不要彈琴了,也不會給她上學,大家一起死。這些話聽起來像個瘋子說的,很癲狂,其實是F慣使的一種非常卑鄙的手段,他不止一次的用「兒子快死了看你還來不來看」、「你再不過來我就到學校去把女兒弄出來,不給她讀書」等等,還有故意拉大嗓門在我唯一的住處門口當眾侮辱我、擲手機、動手以至於使我暈倒送急診等手段來達到自己想要的目的。我一開始因為考慮很多,怕影響,所以總是一味妥協,那份協議也是在那種情況下簽的。
現在我不會再吃他這一套了,和他談天就是浪費口水。我選擇暫時離開?原因很簡單,一來再也不想他用孩子做文章,與我胡攪蠻纏;二來F說我不要臉靠婆家養活過日子,那我總要考慮自己去賺錢。
10月10日中午,在實驗小學的學校裡,F在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之下,一邊指著鼻子一邊氣勢洶洶地辱罵前去看望已經很長時間沒有見到過外孫女的親外公、外婆、姨媽,人像惡霸一樣阻擋著去路,如此蠻橫不講理,當場被我父親一巴撐,F也打了我父親一拳。在場的副校長、老師、家長沒有一個不罵這種無理到極點的行為,指責這個小伙子真是有娘生沒娘教。F的臉真是丟盡了,更重要是女兒的臉也給他丟盡了。今天兩家就算有天大的仇恨,一個從小把外孫女養大的親外公、外婆去學校看看外孫女或者是兩位沒有一天養育之恩的白髮老人要去看一下,F也沒理這樣對待。做人基本道德都沒有,還算人嗎?事後還要編織我父親拿著棍子到學校去打F,把F的手都打腫了的諾言來欺騙孩子。
我已經到了忍無可忍,堅決同意離婚,並且一定要離,顧及大家的臉面,更多考慮是孩子,協議離婚為好,如果協議不成,那就法庭上見。
(繼續)
我在2007年11月12日向法院提出訴訟。2007年12月7日開庭,F不同意離婚,答辯詞讓法官和在場所有的人都為之感動。12月10日法院出作出我們的婚姻尚有和好可能,不准予離婚。我也服從判決,為了孩子能維持還是要維持下去。
可世事難料,F在2007年12月18日電話裡威脅我不要在富陽呆下去了,還揚言要殺了我。2007年12月23日又說要來搬傢俱,說是他母親辛辛苦苦掙錢買來的。我回答他我親生的兒女都不是我的,還有什麼是你們的。再後來還有幾個騷擾電話,根本沒有誠意和好。
2008年5月15日我收到法院傳票,F和他的母親串通,捏造事實,寫假欠條(60萬元),使我成為了被告二,在法庭上原告和被告一他們母子的口徑一致,看似兩個被告其實是一個,那就是我(此案正在審理中)。同時,F與其姐夫利用法律空子,串通一氣,製造F欠款138萬元的假象。我真是目瞪口呆,想不到大半年來,F不是努力挽救我們的婚姻關係,而是很有目的拖延時間,隔離兒子與我,是為了爭取撫養權,運用各種手段轉移財產。
2009年6月15日,我終於得到了苦苦等待了兩年的離婚判決書,但結果令人心寒,完全沒有公正性。此判決不僅沒有公正的分割原有夫妻共同財產,而且認同F與其姐夫之間虛構的巨額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使我的權利受到巨大侵害。這個判決使我對富陽法院的公正性產生懷疑,我將再次向上一級法院提起訴訟,因為我始終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沒有任何人能一手遮天。
我是一個普通的女人,我為自己的家庭和婚姻作出了最大的努力。雖然今天我為了生兒子辭去了工作,失去了生活的基本保障,現在為了生存而四處奔波;身體上經歷兩次剖宮產,摘除子宮肌瘤3顆,現有3~4cm大小肌瘤數顆,日夜被病痛折磨;精神上飽嘗日夜思念自己十月懷胎,千辛萬苦生下來的孩子,就在同一個城市卻不能相見的痛苦。但是我對於過去付出的一切都無怨無悔。
對於今天我選擇離婚也絕對不會後悔。因為在那個以錢來衡量一切的家裡,永遠找不到我要的做人的起碼尊嚴和空間,就因為我這個為了生兒子失去工作,一身病痛,完成了傳宗接代的生產工具,現已毫無利用價值,就連自己選擇生活方式的權利都被剝奪。如果不接受他們安排的生活就被無情地趕出家門,並隨意踐踏我及我的家人的尊嚴和權利。時至今日連離婚的條件、方式也都要按照他們預先決定的辦。不順從,便在外惡意造謠中傷我和我的家人,並動手侵害我的身體,使我失去最基本的安全感。這難道還有天理嗎?
在這兩年時間裡,我感到非常迷茫和痛苦,特別是到了春節來臨的時候,看到人家閤家團圓,不禁悲從心生,我生下了一對兒女,卻落得如此淒涼的下場。原本婚姻的不幸已經幾乎讓我對人生失去信心,但為了尊嚴決定拿起法律武器擺脫這場束縛。萬萬沒想到,到了婚姻關係的盡頭,我的丈夫和婆婆會聯手起來對付我,甚至將我告上法庭。這兩起借貸糾紛給我的精神造成了巨大的壓力,獨自一人的深夜,對往事的忿怒,對前路的迷惘常常使我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緒,曾多次想一了百了。2008年11月30日,我因承受不了多種巨大的壓力,開煤氣自殺,後被發現救起。此事發生於庭審期間,法官要求F無論如何要到醫院去看望一下。但F當庭表態拒絕,並表示懷疑事情的真實性和我的動機。但可笑的是,庭後他又派女兒拿著兒子的相冊到醫院看望我,讓我費解的是,在同一城市,為什麼不能讓兒子看看他的媽媽。2009年4月8日,也就是我第二次訴訟離婚第三次開庭的前一晚,F突然帶著一對兒女來到我的住處,這也是自2007年7月6日與兒子分開後的第一次零距離見面,這算不算是人世間的一種悲哀呢?更沒想到是,F的這一舉動只是能在法庭上說一句:兒女她都能見到,已對我仁至義盡了。
在這兩年的離婚訴訟中,我就富陽法院判決F與其姐夫虛構的巨額債務成為我們夫妻共同債務這一事實來看,富陽法院對離婚案期間一方利用虛構債務來轉移財產這一普遍現象,不但沒有慎重處理,反而予以支持,讓我一個普通老百姓想來,人人都可造假,只要你有足夠的金錢和關係。在此期間,我已付出巨大的精力和財力,對我一個弱女子來說已到了極限,我已走投無路,希望得到社會各界人士的幫助,並關注我的案子,我將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一個等待希望的人
200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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