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3日 星期三

偷情之旅:我和別人的老公共度了2夜

  和一般年輕的女孩子不同,莊晴沒事的時候喜歡逛博物館,一位對瓷器頗有研究的老專家是她的忘年交。她自信地說:「我現在對瓷器也挺有研究的!」




  她非常矜持,欲說還休,兩個小時,像倒出一堆碎瓷片。我費盡功夫,好不容易才拼出一個「瓷瓶」的大概模樣。



  她對一個男子有些好感,開始只是把他作為一個「好東西」,遠遠地看看,因為那是別人的「東西」。一個個偶然因素,讓那個「好東西」一下子離她近了,她就把玩了一番。本來以為知道沒有「收藏」他的可能,得不到就不會有什麼痛苦,其實沒那麼簡單。

  「好東西」是文物專家的口頭禪。

  他笑了一下,牙齒不太整齊

  去年這個時候(2001年1月),他作為他們公司的業務代表進駐我們單位,現在一年時間到了,就要回去了。

  在外面一年,寂寞,發生一些故事是很平常的。我爺爺是部隊的老幹部,我們家庭是很正統的。我們單位比較特殊,我以前聽說過這類花花草草的事,每次聽說了都很反感,我一向覺得,因為寂寞發生的故事不會有什麼美好的東西。我沒想到自己身上會發生這種事。

  在我接觸過的人當中,他的外貌、談吐,以及他對我的感情,都不是最好的。第一次見面,他笑了一下,牙齒不太整齊,有一種……蠻樸素的可愛,當時有點好感,但只是有點好感。

  有了進一步交往是在去年夏天。他的聲音很好聽。那天我的心情不太好,打了個電話給他:「只是想聽聽你的聲音……」他當時一愣,沒說什麼。

  一天,我值班,他正好來玩。我問他願不願意一起去博物館,他說:「你相信那裡的東西都是真的嗎?」很掃興。他大腦裡管語言的那一塊沒發育好,可能長這一塊的時候營養沒跟上。但再不會說話的男孩,遇到自己真正喜歡的女孩,也會變得很可愛的。那是不是他並不真的喜歡我?我不知道。

  我還是喜歡他的。不過只是把他作為一個「好東西」,遠遠地看兩眼,因為他是別人的「東西」。

  後來我發過一個短信息給他:「你可以多穿淺色的衣服,這樣看上去很整齊、很乾淨,像今天這樣,挺好的。」後來我想,一個人出門在外,有人關心他穿什麼,有人發現他自己都沒注意的一些優點,他的心理感覺是很好的,是容易被打動的。他是一個穩重的人,不想發生亂七八糟的事情,想迴避,寧願留一點遺憾。但他不是很出色,30多歲了,有人喜歡他是不太容易的了,說不定這輩子這是最後一回了。所以,他想迴避,但只是暫時的,刀槍不入是不可能的。

  到了去年10月末,我得知自已可能要出國,就給他發了條短信息:「可能我要走了。」我經常給他發短信息,他一般不回,或者反應遲鈍。那天,他很快地回了:「你到哪裡?多長時間?」我回了,說時間比較長,去哪裡、幹什麼,我沒說。他又回:「不要因為某一個人或某一個原因輕易改變自己的計劃。」

  之後的一天晚上,他值班。我正好去喝一個朋友的喜酒。喝了一點紅酒,沒醉。喝完酒我去找他。這之前我沒專門找過他。我說:「走之前,我想去蘇州玩一趟。本來好多人說好一起去的,現在別的人都沒空了。」

  當時我是無心的,現在看來,這句話有點曖昧。他突然說:「那我們一起去吧。」我蠻開心的。當時沒多想別的事,只是感覺一直喜歡的那個「好東西」馬上離自己非常近了!

  差不多說定了。過了兩三天,我問他有沒有去買票,他問買不到怎麼辦,我說到蘇州,不是到你們深圳,有火車,有汽車,一天無數次機會,如果「買不到」,你就不用給我打電話了。

  陽光下,他仰頭笑著

  票終於買好了。他說:「你為什麼要跟我去?發生了什麼事怎麼辦?一個人做任何事都是要負責任的……」我想,反正我們沒有任何發展下去的可能,即使有什麼事我也不會有什麼痛苦吧?

  反正,我們倆就這麼去了。住宿的時候,本來是想一個人住一個房間的,不想發展到那一步。但是那家酒店只剩一個房間了,郊區,附近也沒有其他酒店。我們都很遲疑,他看著我,我看著他,很尷尬。

  ……蠻緊張的,非常緊張……這畢竟違背了我的道德準則,違背了我一慣的生活態度。

  我只問了他一句話:「你是不是真心喜歡我?」

  「當然是真的。」

  「你不是真的喜歡我,我就是真的傻瓜了……」

  他比我大七八歲,喜好不一樣。在蘇州樂園玩「天懸地轉」,他說:「你上去吧,我不玩了。」我在上面被摔得哇哇大叫的時候,看到陽光下,在很多人中間,他仰頭看著我,笑著,我感到很幸福。

  回到南京,他把我送回家,匆匆地走了。我站在窗口,看到他上了出租車,很快掏出手機。我明白,他「失蹤」了兩天,家裡有可能找過他,他得趕緊現身了。

  第二天,他對我說,我們以後還是做一般朋友吧。

  他有點笑不出來的樣子

  女人在沒有陷入情網之前,是一顆珍珠,一旦陷進去了,就成了死魚眼睛了。

  從蘇州回來後,我就有點不太理智了,雖然他強調「我們以後還是做一般朋友吧」,我還是會一天發很多短信息給他,溫度升得太快了。

  有一天發短信息的時候,他沒有反應,我以為他病了,給他打了一個電話,他說沒什麼,只是有點煩,想一個人清靜一下。我有點火:「你可以說嘛,不吭聲,對別人是一種傷害。雖然去了一趟蘇州,我並沒想怎麼樣呀!」

  我本來只是想走之前有一段快樂時光,沒想到沒得到,而且那個「好東西」反而明明白白地失去了,而且那麼快。

  後來這件事情變得有些不平常,因為出了意外。本來我不準備告訴他的,因為告訴他對解決問題沒有幫助。猶豫了很長時間,還是決定告訴他,畢竟自己沒有那麼堅強,希望他給一個體貼的眼神,就夠了。我發短消息給他:「可能中彩了。」他馬上回:「你打算怎麼辦?」怎麼辦,只有一個辦法!

  我一個人去了醫院,一是他很忙,二是,與其兩個人去面對這尷尬的局面,不如一個人。告訴他之後蠻後悔的,他一個人在外,有壓力沒有朋友幫他分擔。

  在把麻煩解決了的時候,我想我和他的那一點點聯繫在那一天徹底切斷了。

  我有一個朋友,某電視台主持人,4歲起就和我在一個大院裡玩。我跟她講了,她說以後可以一起談談詩歌、談談散文,不許再談感情的事了,因為她不希望她最好的朋友被褻瀆。她有私家車,帶著我在南京城裡轉。我們什麼也不說,音響裡放著張信哲的歌。轉了大半天,看著夕陽,我突然說:「我們回去吧——這個人跟我沒有關係了,我何必在乎?!」朋友看看我,轉著方向盤,說:「跟他翻臉吧,翻臉了你就會舒服了。」

  我說麻煩你笑一下好不好

  沒多久,他就要回到自己的家裡,回到過慣了的生活軌道上去,再想起這件事情的時候,也許會覺得非常不真實。

  他一直說他太太很端莊、很典雅,對他很好,他的衣服都是她買的。我想他對我說他太太怎麼怎麼好,更多的是為了提醒他自己。

  我現在碰到他還是蠻友好的,他有點笑不出來的樣子。他是一個事業上比較上進、對家庭比較負責任的人。也許他覺得這是他一生中犯的一個無法改正的錯誤。有一天,辦公室裡只有我和他。面對面坐著,他一直很嚴肅,擺著一張政治臉,僵持了很長時間,我忍不住笑了:「麻煩你笑一下好不好?」

  我跟朋友討論過:什麼是愛情?是拎著購物袋陪你購物嗎?是打個電話問你吃過了嗎、吃了什麼嗎?不知道。我這種是不是愛情?不知道。不過我相信愛情是一個人的事。

  你喜歡別人、別人喜歡你,都是很美的事情,你過分了,就不美了。我感到遺憾的是,如果不走到那一步,我們可以是很好的朋友,畢竟這個世界上能讓你願意為他真心付出的人不多。感情這種東西,不是到菜場買菜,你給多少錢,就可以得到多少菜。

  莊晴說,她的事情已經過去了,沒什麼好說的了,收藏起來吧。如果有人還沒發生這種事情,或者發生了還沒警覺,不要以為從這種事情中可以得到什麼快樂,即使得到一點,你會付出幾倍的代價去癒合創傷。她希望我不要把這一類事情寫得太美:「我不在乎你張牙舞爪地批評,用什麼過分的詞都可以——我希望給別人一個提醒。」

  2002年4月1日,莊晴在我的拷機上留言:「我的故事在我們上次見面以後才更精彩。」4月5日上午,我又和她見了面。她還是那麼不緊不慢。

  知道他第二天要走了,我的心情很不好。我和電視台那位朋友在我們單位附近的一家茶館裡坐了兩三個小時,靜靜地,什麼話也沒說。朋友和我有點手足之情,她為我難受,給他發了一條短信息:「我陪她坐了一個中午。她是一個好姑娘,不應受到這樣的傷害……」我覺得她「多事」。

  晚上,他們一起要走的幾個業務代表到辦公室來,大家叫了點菜,吃了頓飯。吃完飯,他悄悄地跟我說了一句:「我明天就走了……」出了大門,我和他,還有另一個和他關係比較好的代表一起走。我不知道那人知不知道我們的事。一邊走我一邊想,他總應該跟我有個正式的告別吧?走到岔路口,他跟那個代表一起往他們住處走了。我眼睛的餘光看到他往我這個方向望了兩眼。

  開始我覺得就這樣平靜地分手也好,但越往前走越覺得不應該平淡到這種程度。我發了條短信給他:「你不覺得應該送送我嗎?」

  他回了一句:「開始想過的,後來還是覺得平淡一點好。」

  「你還是來送送我吧,我一邊走一邊等你。我們以後很可能永遠沒有見面的機會了。」

  「我們應該還有不少見面的機會。留一點遺憾或許更好。」他平時經常說,以後可能來南京開會,我們還能見面。我覺得很渺茫,即使生活在同一座城市,兩個人分手了都很難見面,不用說我們離得那麼遠了。我覺得似乎那天晚上必須見面,否則就像一支樂曲演奏到最後一節的時候,指揮突發心肌梗塞。於是我又發了一條信息:「如果你不來,我會恨你的!」

  「其實我們之間的那段經歷,我早就放在了記憶裡,但是有些事太執著了反而更難受。」

  「我不難受,我只是想最後再見你一面而已。」

  「說不難受我不相信,總之我覺得我們的做法總好像是相反的——你總是想辦法讓我不要忘記你,而我的做法是讓你不要太想起我。你送給我的書我都會好好看的。」

  走到鼓樓廣場,我有點冷。我發信息:「你今天不來我就不回去!」我等了一個小時,他居然還沒有來。每次準備走的時候,我就想,可能再等一會兒他就來了。最後我覺得實在不能再等了,就給他打了個電話。他說:「你怎麼還沒回去?回去吧,路上小心點。」

  回家以後,朋友轉來他回復她的信息:「她好,我早就感覺到了,但是我和她是注定沒有結果的。我覺得對沒有結果的事不能太執著,否則必然會受到傷害。謝謝你,作為朋友,希望你多關心她。如果一定要說我不喜歡她,這不符合事實。但是我也絕不能說喜歡她,因為一個人要對自己說出的話負責任。」

  他回去沒幾天就是情人節。我發了一句很短的話給他:「今天別忘了給太太買花。」一整天沒什麼反應。隔了一天,晚上10:00,他突然回了一條信息……還存在我的手機裡,我找給你看吧——

  「昨天是你的節日,過得好嗎?雖然我沒和你聯繫,你應該知道我會記得你,只是不方便而已。」我想,他發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好像是確定一下我的地位似的。我想這沒什麼意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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